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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太阳工程正式退出光伏舞台

编辑:珠海创鑫仪器有限公司  时间:2018/06/26
“金太阳示范工程”是国家2009年开始实施的支持国内促进光伏发电产业技术进步和规模化发展,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一项政策。

2009年7月21日,财政部、科技部、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《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》,决定综合采取财政补助、科技支持和市场拉动方式,加快国内光伏发电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。实际2009年批复装机容量约300MW,财政补贴近50亿。2010年补贴政策有所调整,采取同时补贴建设单位和设备供应商的办法,对组件和逆变器设备供应商集中招标,其中组件单位中标3家,逆变器厂家中标8家,对于建设金太阳工程项目,业主向中标企业购买设备时国家补贴一半,另外国家对业主单位每瓦补贴4元钱建设费。2011年采取定额补贴9元钱,后来组件价格下降,调整为8元钱每瓦。2012年定额补贴7元钱每瓦,后降至5.5元每瓦。

昨日,记者获悉,自2013年开始《太阳能光伏金太阳示范工程》不再进行新增申请审批。此举表示金太阳工程正式退出中国光伏发展历史舞台。未来中国将实施集中式光伏与分布式光伏两种度电补贴方式。根据最新的发改委《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价格政策通知》的征求意见稿,集中式光伏补贴0.75-1元/千瓦时,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为0.35元/千瓦时,补贴资来源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。

大型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,如下:

Ⅰ类资源区:0.75元/千瓦时,包含地区:青海海西、海北、果洛、玉树;

Ⅱ类资源区:0.85元/千瓦时,包含地区:新疆、宁夏、内蒙古、青海西宁、海东、海南、黄南、甘肃嘉峪关、武威、张掖、酒泉、敦煌、金昌、四川阿坝、甘孜、云南丽江、迪庆;

Ⅲ类资源区:0.95元/千瓦时,包含地区:北京、天津、黑龙江、吉林、辽宁、河北承德、张家口、唐山、秦皇岛、山西大同、朔州、忻州、陕西榆林、延安、云南省除二类地区外的其他地区,甘肃省除二类地区外的其他地区;

Ⅳ类资源区:1元/千瓦时,包含地区:除前面的Ⅰ、Ⅱ、Ⅲ类地区外的其他地区。